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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飞数据(300738):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2:20:52 中财网

      原标题:奥飞数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300738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0,347.60万元、4,786.18万元、133,298.38万元和 239,818.77万元,在建工程规模有所增长,主要是公司为了抓住行业增长机遇,在河北廊坊、广州南沙、天津等市场需求较为旺盛的区域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机房项目。机房建设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较长的特点,公司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一方面产生了较大资金需求,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投融资方面的规划,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同时实施多个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对项目管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由于管理能力或市场开拓能力的不足,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新建数据中心无法按时投入使用或者结转固定资产后产能利用率较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 B栋和 C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 A栋)项目”。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可使用机柜数量为17,358个,本次募投项目完工后,将新增可使用机柜4,660个。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区域IDC市场需求情况良好,公司已经制定了充分的产能消化措施,并且针对本次募投项目与百度签订了相关意向协议。但是如果未来IDC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给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短期内不能消化的风险。如果本次募投项目的机柜上架进度未达到预期,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投资回报率下降。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B栋和C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A栋)项目”。公司结合自有机柜运营情况、同行业可比项目情况以及意向性合同等因素对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
      进行了合理的测算。但是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新增产能是否能够得到消化,IDC市场需求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导致募投项目投产后存在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 IDC业务的机柜数量将有所提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有较大幅度增加。本次募投项目投建后,根据测算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7,200.46万元。

      根据公司历史销售收入及业务基础,结合我国 IDC的市场发展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按10年运营期测算,且参考公司现有的产能、行业经验和与客户签订的意向协议进行预测,假设机柜经营期第一年和第二年机柜使用率达到 50%和70%,第三年至第十年机柜使用率按照90%进行测算,假设仅考虑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
      1、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折旧 (a)7,200.467,200.467,200.467,200.467,200.467,200.467,200.467,200.467,200.467,200.46
      2、对营业收入 的影响          
      2021年营业收 入(b)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120,495.08
      本次募投新增 营业收入(c20,787.4529,102.4337,417.4237,417.4237,417.4237,417.4237,417.4237,417.4237,417.4237,417.42
      预计营业收入 -含募投项目 (d=b+c)141,282.531 49,597.511 57,912.501 57,912.501 57,912.501 57,912.501 57,912.501 57,912.501 57,912.501 57,912.50
      本次募投新增 折旧占预计营 业收入比重 (a/d)5.10%4.81%4.56%4.56%4.56%4.56%4.56%4.56%4.56%4.56%
      3、对净利润的 影响          
      2021年净利润 (e)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14,343.49
      本次募投新增 净利润(f)3,605.217,187.2610,896.7310,871.5610,620.1310,569.8710,515.9910,458.1610,396.0910,329.42


      预计净利润- 含募投项目 (g=e+f)17,948.7021,530.7525,240.2225,215.0524,963.6224,913.3624,859.4824,801.6524,739.5824,672.91
      本次募投新增 折旧占净利润 比重(a/g)40.12%33.44%28.53%28.56%28.84%28.90%28.96%29.03%29.11%29.18%
      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连续实施多个募投项目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于 2020年 12月结项,2019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于 2021年 3月结项。截至2022年9月末,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已超过95%。公司在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度较高后申报再融资方案,对公司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技术实力、人员储备、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管理、人员、技术或资金等方面达不到项目要求或出现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实施存在一定风险。

      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数据中心属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 5G、大数据、云计算的到来,市场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与此同时,也会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该行业,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竞争的加剧,一方面使得公司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另一方面,竞争加剧可能导致 IDC行业的整体毛利率下降,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14.44万元,同比下降 9.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9,715.38万元,同比下降 29.62%,主要系利息支出和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较多,以及公司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下滑所致。公司为满足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的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同时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同时也增加了利息支出和股权激励费用,使得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互联网数据中心前期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因而具有重资产的属性。在既定的运营效率下,公司业务的扩张主要依靠数据中心机柜数量及运营资金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加大了数据中心建设的投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日常经营活动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末,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3.29%。目前公司的资金状况良好,但如果未来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与银行的信贷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负债或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风险。

      九、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14,987.93万元、25,403.04万元、33,830.33万元和33,540.85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0%、8.64%、6.23%和5.29%。应收账款余额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因为公司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信誉较高的行业知名企业,公司与之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实际发生坏账的风险相对较小。

      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客户数量的不断增多,若客户经营不当、相关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和管理制度控制不当,则可能发生坏账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进一步导致相关应收账款出现坏账风险。一旦此情形发生,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机构的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对象,且最终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目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 3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 3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 3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 4
      五、连续实施多个募投项目的风险 .................................................................... 5
      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5
      七、业绩下滑风险 ................................................................................................ 5
      八、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 6
      九、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 6
      十、审批风险 ........................................................................................................ 6
      十一、发行风险 .................................................................................................... 6
      目录 .............................................................. 8 释 义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3 四、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房屋及土地 .............................................................. 50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3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55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形 .......................................................................... 60
      八、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 62
      九、行政处罚情况 .............................................................................................. 6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7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7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8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效益测算、资本性投入情况 ............................................................................................................................... 84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92 六、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 92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3
      八、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11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 118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18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 118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19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0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120
      二、政策风险 .................................................................................................... 120
      三、经营风险 .................................................................................................... 120
      四、财务风险 .................................................................................................... 12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123 六、租赁房产瑕疵的风险 ................................................................................ 125

      七、审批风险 .................................................................................................... 125
      八、发行风险 .................................................................................................... 126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2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3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32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 13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35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3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奥飞数据、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奥飞数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主承销商、保荐人、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 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 9月30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股票或A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公司章程》《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实讯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实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昊盟科技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股东
      昊盈科技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佳软件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维信息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缔飞梭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广州奥融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廊坊讯云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固安聚龙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北京德昇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北京云基北京云基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上海永丽上海永丽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天津盘古云泰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天津宸瑞天津宸瑞中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天津盘古云泰全资子公司
      云南呈云云南呈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
      广州复朴广州复朴奥飞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奥 飞数据投资的合伙企业
      广东奥飞新能源广东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
      奥飞国际奥飞数据国际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设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奥飞新加坡AOFEI DATA (SINGAPORE)PTE.LTD,为奥飞国际全资子公 司
      奥飞印度AOFEI DATA INDIA PRIVATE LIMITED,为奥飞国际控股子 公司
      奥飞德国AOFEI DATA GERMANY Gmbh,为奥飞国际全资子公司
      IDC圈中国 IDC圈,成立于 2006年,隶属于中科智道(北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是数据中心及云计算行业较有影响力的媒体平 台和咨询机构,IDC圈每年发布的《中国 IDC产业发展研究报 告》是数据中心行业较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被研究机构广泛 引用。
      IDC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是互联网络的基础设 施,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的托管、租用、运维、带宽租赁等 基础服务以及网络入侵检测、安全防护、内容加速、网络接入 等增值服务。
      云计算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 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 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义云计算 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 获得所需服务。云计算被认为是 IT行业发展中继个人计算机、 互联网之后第三次重大革命性突破。
      PUE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评价数据中心 能源效率的指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负载使用 的能源之比,基准值是 2,越接近 1表明数据中心的绿色化水 平越高。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全称为 5th Generation。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概览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冯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 68,696.0377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 9月 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年 8月 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 8号 1508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号南方通信大厦 9层东西侧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510630
      电话号码:020-28630359
      公司网址:http://www.ofidc.com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300738
      上市时间:2018年 1月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 控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注:截至 2022年 9月末,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和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更为690,972,847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1、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限售股数 (股)
      1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2.80%226,604,608-
      2何烈军人民币普通股5.36%37,003,748-
      3宋洋洋人民币普通股5.35%37,000,000-
      4冷勇燕人民币普通股2.29%15,830,677-
      5秦美芳人民币普通股1.81%12,480,065-
      6唐巨良人民币普通股1.24%8,597,794-
      7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广金美好科新十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0.90%6,216,284-
      8何宇亮人民币普通股0.59%4,069,0803,051,810
      9唐仲良人民币普通股0.59%4,069,0803,051,810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0.53%3,681,134-
      2、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主要参、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控股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昊盟科技”), 实际控制人为冯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 系如下图所示: 注:冯康与孙彦彬为夫妻关系。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昊盟科技持有奥飞数据 32.80%股份。昊盟科技系于 2009年 6月 2日在广州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3689328021H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冯康,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号 406房之 260,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广告业;投资咨询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昊盟科技主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平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昊盟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冯康900.00900.0090.00%
      2孙彦彬100.00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注:冯康和孙彦彬为夫妻关系。

      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昊盟科技不存在被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冯康持有昊盟科技 90%的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奥飞数据 29.52%的股权,其自奥飞数据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决策、运行、管理全面负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冯康先生,男,1978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长江商学院 EMBA。1999年 7月至 2002年 1月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担任信贷员;2002年 1月至 2002年 8月为自由撰稿人;2002年 8月至 2003年 4月于新华科技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经理;2003年4月至 2007年 10月于中国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担任省宽带中心业务主管;2007年 10月至 2009年 12月于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经理。2009年 6月投资设立昊盟科技,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1年 1月至 2014年 8月于实讯通信担任执行董事;2014年 8月至今于奥飞数据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等工作;2013年 5月至今于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8年 3月至今于广东磐塔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8年 3月至今于广东艾洛斯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21年 8月至今于江西沃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权属纠纷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昊盟科技持有奥飞数据的股权,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康持有昊盟科技的股权均无权属纠纷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昊盟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冯康,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化。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奥飞数据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奥飞数据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 IDC服务及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子行业“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下的“I6410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以及“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下的“I6550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按公司服务类型进一步划分,公司属于 IDC服务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部省双重管理体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垂直管理。

      工信部下设信息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 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管的法定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其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及专用电信网进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配本地区的频谱及码号资源、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其中,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公司所经营的 IDC服务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公司所处行业已充分市场化,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

      2、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IDC服务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时间
      1《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2019年修 订)工信部2019年6月6日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2017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2017年6月1日
      4《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工信部2016年2月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工信部2016年2月6日
      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国务院2011年1月8日
      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公安部2011年1月8日
      8《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2005年4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目前公司已取得工信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按照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业务种类在所取得许可地区开展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3、行业相关政策
      IDC服务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序 号相关政策发布单位实施 时间主要内容
      1《“十四五”数字经济 发展规划》国务院2022年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 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在京津 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贵 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区布局全 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21年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 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 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 他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
          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进行深层次 的立法保护。
      3《新型数据中心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工业和信 息化部2021年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 国家枢纽节点适当加快新型数据中心 集群建设进度;大力推动绿色数据中心 创建、运维和改造,引导新型数据中心 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 道路;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 电、燃气分布式供能等配套系统,引导 新型数据中心向新能源发电侧建设,就 地消纳新能源,推动新型数据中心高效 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用能 结构,助力信息通信行业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
      3《全国一体化大数据 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 力枢纽实施方案》国家发展 改革委、中 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能源局2021年推动数据中心合理布局、供需平衡、绿 色集约和互联互通,构建数据中心、云 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 系,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应用,实现数据 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一体化 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 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 绿色化发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 要》全国人大 会议2021年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快建 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 据中心体系。
      52020 《 年政府工作报 告》国务院2020 年重点支持“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 重大工程建设)建设,加快数据中心等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助力产业升 级。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版)国家发改 委2020年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维护、租赁等 被列为“鼓励类”行业。
      7《推动企业上云实施 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2018年推动企业利用云计算加快数字化、网络 化、智能化转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 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0 年,全国新增上云企业 100万家。
      8《云计算发展三年行 动计划(2017-2019)》工信部2017年行动计划指出,到 2019年,我国云计 算产业规模达到 4,300.00亿元,积极发 展工业云服务,协同推进政务云应用, 云计算在制造、政务等领域的应用水平 显著提升。
      9《大数据产业发展规 划(2016-2020年)》工信部2017年一是强化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二是深 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三是促进行业 大数据应用发展;四是加快大数据产业 主体培育;五是推进大数据标准体系建 设;六是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七 是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IDC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坚实根基,报告期内也持续受益于信息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2021年 3月,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2022年 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 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 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IDC产业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产业引导、项目建设、财税补助等方面有望受到政策的持续扶持,IDC产业政策持续向好。

      整体而言,公司所处行业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均为IDC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1、IDC市场发展概述
      互联网数据中心是互联网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数据资源的存储、传输及交互都必须依托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产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兴起,至今已经发展成为现代数字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石。2020年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提出要重点支持数据中心产业发展,建设 IDC产业是发展云计算产业、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及中国经济社会数字转型的必要底层基础。

      IDC产业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二十世纪 60年代,大型机时期出现的重要数据的灾难备份中心可以说是 IDC的雏形。1996年,美国的 Exodus公司提出了“IDC”的概念。Exodus公司主要为企业用户提供机房设施和带宽服务。在国内,1996年中国电信在业内率先开始为用户提供托管业务和信息港服务,其业务定位是通过托管、外包或集中等方式向企业提供大型主机的管理维护,以达到专业化管理和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

      二十世纪 90年代后期,互联网在国内市场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的企业上网需求。2000年前后,IDC概念随互联网传入我国并迅速普及,掀起了第一次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热潮。从当时的定位来看,IDC主要是作为一种以电信级机房设施为基础,向用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数据存放服务。IDC的出现为国内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升级提供了结构性变化的契机,并适应了当时国内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求。在这一阶段中,互联网的高速增长促使 IDC市场以年均 50%以上的增速高速增长。但由于此时互联网在我国尚未普及,在用户数、内容、应用等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局限性,用户对数据中心尚未产生有效的需求。

      2002年以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无论是国民经济还是百姓生活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依赖都日益广泛和深入,服务于短信、网游、语音和视频宽带等应用的 IDC业务迈向第二轮高速增长期。在这一阶段中,随着互联网应用内容的极大丰富以及国内互联网用户数、尤其是宽带用户数的剧增,网络的访问量不断增大,用户对访问速度和服务内容的需求不断升级,迫使大量互联网企业重新规划网络架构,进一步推动了国内 IDC市场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信息化建设日趋成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宽带基础设施的完善和 4G技术的全面商用,促进了网络流量的快速增加和各类互联网应用的繁荣,给 IDC行业带来了一次大的发展机遇。2016年,短视频技术被各视频与社交平台广泛应用,成为互联网热点,短视频对互联网带宽和存储资源需求较大,进一步推动了 IDC业务市场的增长。

      2、IDC市场规模
      根据科智咨询(中国 IDC圈)发布的《2021-2022年中国 IDC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 IDC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17年的 946.10亿元增长至 2021年的3,012.70亿元,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22年和 2023年预计仍将快速增长,2023年中国 IDC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4,972.70亿元。

      2014-2022年中国 IDC市场规模及预测(亿元) 资料来源:科智咨询(中国 IDC圈)
      近年来,随着海量数据在存储、处理、计算和分析等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电信运营商、第三方 IDC服务提供商纷纷加大了对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自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上云及数字化转型进程纷纷提速,驱动 IDC服务需求高速增长。

      未来,随着新基建产业政策的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云基础设施需求的进一步提升,IDC行业的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

      3、IDC细分市场状况
      IDC服务商根据资源不同和运营模式不同可以分为基础电信运营商、专业IDC服务商和云服务商。

      基础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拥有大量的基础设施资源,在骨干网络带宽资源和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方面具有垄断性优势。基础电信运营商向专业 IDC服务商、云服务商和行业客户提供互联网带宽资源及机房资源。(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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